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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生在前年九月的成大醫院開刀房發生傷人案,當時任職「體外循環師」的林光宇,持刀刺傷兩名同事,一審依傷害罪判刑一年,今天台南高分院二審改依殺人未遂罪,判刑2年10個月,被告原本稱犯罪動機是長期遭職場霸凌,不過法官認定這是個人臆測、查無實據,林光宇對於判決結果感到失望,成大醫院則說尊重司法判決,全案可上訴。

成大醫院在2018年9月28日開刀房發生傷人案,當時任職心臟外科的體外循環師林光宇,持刀刺傷陳姓女組長和胡姓醫師,一審依傷害罪和醫療法判刑一年,但二審台南高分院改以殺人未遂案,判刑2年10個月。台南高分院發言人吳勇輝說:「被告持蝴蝶刀利器,共猛刺被害人重要部位達7刀,而且經過在場的醫生阻止,仍然朝被害人的重要部位猛刺,所以本院認為被告確實有殺害被害人的故意。」

院方認為林光宇主觀上有殺害被害人的故意,因此撤銷一審認定的傷害罪,而林光宇指稱犯罪動機是長期遭職場霸凌,經過調查屬個人臆測查無實據。林光宇回應:「二審被殺人未遂起訴(判決),但是心裡是蠻失望的,會和律師再討論看後續怎麼處理。」

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表示:「對於這樣的結果護師工會非常失望,但是我們還是支持林光宇上訴,因為我們認為不管在一審或是監察院或是公懲會,都很清楚明確認定是有職場霸凌。」

林光宇親自到庭,對於判決結果感到失望,而他在去年11月復職後,被分派到成大醫院斗六分院,成大醫院發布新聞稿表示,尊重司法判決,至於林光宇未來業務,仍維持工作壓力較輕的醫事行政業務,不會因判決有所變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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